巴州和硕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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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巴州和硕县全域旅游
************旅游局(文物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和硕县
******服务中心3200平方米,停车场2000平方米,旅游厕所300平方米,景区道路4千米,木栈道7千米,智慧旅游系统及供排水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及相关附属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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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巴州和硕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服务中心 2120平方米,停车场 2000 平方米,景区道路3.08千米,木栈道850米,供排水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详见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巴州和硕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一标段(工程总承包),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
1.设计部分—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2.施工部分—包括建设规模内全部实施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3.采购部分—包括与本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及有关配套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及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设计负责人须为设计单位在册正式员工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投标其他条件: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及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4)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设计负责人须为设计单位在册正式员工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承接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单位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电子扫描件,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设计单位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或合同的电子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承接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具有能证明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信息)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提供。
3.7、其他人员要求:
(1)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为设计单位在册正式员工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其他人员要求(如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8人,包括施工负责人(具备条件的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应为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师)。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 2家单位(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1)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2)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9、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新疆自治区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5年02月22日 00:00到 2025年02月28日 23:59
2.获取方式:请到巴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澄清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3月17日 10:30
2.递交方法:请在巴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7日 10:30
2.开标方式:电子化
3.开标地点:巴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巴州索克巴格路与香梨大道交汇处巴州住建大厦五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工程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巴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4)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巴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5)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代理联系方式:0996-
******
和硕县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996-
******(按照投诉管理办法首先向招标人投诉,对投诉有异议的或者证据确凿有违法违规情况向监管部门投诉)。
八、监督部门
******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旅游局(文物局) |
******有限公司 |
地 址:和硕县文化二街71局 |
地 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新城辖区延安路东一巷20号湖滨家园1栋1层32 |
联 系 人:刘少康 |
联 系 人:曹雨慧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5年02月21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